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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名称变更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

关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名称变更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

一、报告基本信息

本报告系针对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发行人”)名称变更事项而出具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。报告对象为发行人相关债券持有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,报告依据为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署的《受托管理协议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。受托管理人已就发行人名称变更事项进行必要核查,现将有关情况及对受托管理事务的影响报告如下。

二、发行人名称变更情况

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及有权决策文件,发行人因经营发展需要,经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,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名称变更登记。名称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,相关变更已于完成之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。

三、受托管理事务方面的影响分析

(一)法律主体资格未发生变化

发行人名称变更属于登记事项调整,不涉及公司分立、合并或注销,原发行人的法律主体资格持续存续,其法人财产、债权债务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关系不因名称变更而受影响。

(二)现有债券的效力与履行不受影响

发行人已发行且存续债券的法律效力不因名称变更而改变,债券持有人基于原债券法律文件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实质性影响。发行人仍需按相关募集说明书、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义务,名称变更不构成违约事件或提前清偿事由。

(三)增信安排及担保文件效力维持

如相关债券存在担保、抵质押等增信安排,发行人或相关担保方名称变更不影响该等增信文件的法律效力,担保责任仍继续有效。若后续需就名称变更加以备案或补充确认,受托管理人将督促有关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。

四、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

受托管理人在知悉发行人名称变更事项后,已及时与发行人沟通核对,并督促发行人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经核查,认为该事项不属于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,但为确保信息透明,仍出具本临时报告。

五、风险提示与后续安排

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完成情况及相应公告。名称变更虽然一般不改变主体的偿债义务,但仍提示投资者持续关注发行人偿付能力及信息披露情况的变化。受托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信用风险管理、持续跟踪及信息披露督促职责,并将视情形就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报告。

特此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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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5 07:33:58